为规范校园建筑的管理,增强建筑物的辨识度,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,充分发挥环境育人功能,学校决定开展校园建筑征名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命名范围
五山校部楼栋,详见附件。
二、命名原则
(1)合法原则。须昂扬向上,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,不得带有封建或其他不健康色彩,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、名誉权。
(2)传播原则。用词简洁规范,寓意深刻,通俗易懂,朗朗上口,以2—5个汉字为限,注重“音形意”完美结合,便于识别和传播,不用生僻字或歧义词。每个命名均附100字以内的简短说明,引自经典的,须注明出处。
(3)传承原则。应寓意深远,突出学校地域特点和办学特色,富有感召力、凝聚力和鲜明的时代特征,能体现我校的办学历史、办学理念、人文精神和师生风貌,对校园文化有传承作用。
(4)匹配原则。应尽可能从校园布局、建筑历史、功能安排等方面考虑,坚持功能性、人文性、艺术性相统一,要与周边建筑物、景色、校园整体协调一致。
三、征集对象
全校师生员工、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
四、投稿方式和时间
请于2025年5月15日前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。
五、评选办法
1.征集工作小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提请学校审定。
2.作品一经采用,其修改权和使用权归华南农业大学所有,学校有权修改和部分采用应征作品;作品如有雷同,以先报送者为准;投稿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。
六、奖励措施
作品一经采用,予以华农元素纪念品作为奖励。
备注:以上楼栋信息资料,若有出入,请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反馈,以便及时更正。
联系人:李老师(党委宣传部),020-85280028
徐老师(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),020-85280909
党委宣传部
发展规划处
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
总务部
对外联络处
2025年5月6日